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药科职业学院的批复
川府函〔2018〕47号
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四川药科职业学院的请示》(川教〔2018〕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精神,同意设立四川药科职业学院,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四川药科职业学院由四川广视玉华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举办,教育厅主管,办学投入由四川广视玉华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四川药科职业学院为专科层次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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